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火车装车站液压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火车装车站液压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火车装车站液压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本项目拟采购火车装车液压系统.
招标范围:采购高头窑煤矿火车装车液压系统1套,系统额定压力≥15MPa,电压等级380V/660V,油泵电机功率≥55kW,包含系统其他附件,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基础开挖及制作、安装、调试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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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液压系统或液压泵站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其他条件:无
3.2.6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家(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家证明材料。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