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3/22-SB-004)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 黑龙江 23台变频器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华电能源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台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入场审批完成后45天 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3/22-SB-00401 | 虎林风电场(一期)和依兰风电场(二期)23台超导PM3000W变频器升级 | 将23台变频器更换为国产变频器所需备件及安装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虎林风电场(一期)和依兰风电场(二期)23台超导PM3000W变频器升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为变频器生产制造商。同时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风电机组变频器供货业绩,且2项业绩合计变频器供货台数不少于10台,需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以及明确的数量等信息)。
9.财务要求:不接受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30 15:10到2023-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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