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井冈山电厂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电厂分二期建成,二期扩建工程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型号为DG2060/26.15-II2,系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本生型直流炉、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II型锅炉;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制造,型号为N660-25/600/600,系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凝汽式,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二期机组SCR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高尘型工艺,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每台锅炉设两台SCR反应器,沿锅炉中心线对称布置。反应器内催化剂按“2+1”模式布置,目前均已安装3层催化剂。SCR还原剂为尿素水解产品气,水解区来产品气与稀释风混合后经喷氨格栅喷入反应器入口烟道内,与烟气充分混合,在反应器内催化剂作用下将烟气中NOx还原成N2。
2.2施工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电厂厂区。
2.3采购内容:本项目对机组脱硝流场、测量、控制系统进行优化,改进脱硝入口、出口烟气NOX测量手段,使SCR出口NOX测量值代表性加强,机组全过程工况脱硝喷氨量能够自动调节,减轻运行人员工作强度,减少尿素用量。为了减小氨逃逸率、提高NOX排放的稳定性,需对脱硝系统进行多分区精细化喷氨优化控制改造,包含: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安装试验调试、培训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4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5天内完成勘察设计,自勘察设计完成后10天内完成设备、材料的供货,现场施工工期25天,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现场设备的试验与调试,根据验收要求出具第三方的试验报告。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投标人技术投标文件需提供关键技术响应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火电厂精准喷氨安装或改造业绩(控制系统需采用稀释法分区同步测量技术),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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