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关于对丹寨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批复丹自然资函〔2024〕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32519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计划建设总规模97.7478公顷(折合1466.22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83.0856公顷(折合1246.28亩),其中:计划新增旱地面积59.8766公顷(折合898.15亩)计划新增水田面积23.2091公顷(折合348.14亩),计划新增粮食产能 560827.80万公斤 |
2.3 合同估算价:53251900元。 |
2.4 计划工期:730天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补充耕地竣工测量;耕地竣工;新增耕地核定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测绘工程或土地资源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联合体投标需要各方录入单位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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