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博州2×660MW煤电工程粉煤灰分选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博州首府所在地博乐市东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 524km,西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219km,北距中哈边界的阿拉山口居住区 76km(以上均为公路里程)项目拟选址位于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内,北距博乐市约12公里,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贮灰场位于厂址东北侧约4.30公里处,通过厂址周围省道、县道可到达灰场附近。
规划建设 博州电厂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预留扩建条件,同时预留工业热负荷接口,满足博乐市现状集中供暖面积1400万平方米,后期逐步增加到1850万平方米。
本工程2×66万千瓦发电机组分别经2台双绕组变压器升压至750kV,通过2回750kV线路接入750kV赛里木(博州)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55km,采用6×400mm2导线,电气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本工程暂按10kV 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设计。
煤源及运输:本工程2×660MW机组按设计和校核煤种年耗煤量分别约为253.44万t和277.20万t,燃煤来自准东二矿和沙吉海煤矿,其中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一采用准东二矿煤,校核煤种二采用准东二矿煤与沙吉海煤矿煤5:5比例混煤。燃煤拟采用铁路运输。
本工程采用双水内冷或水氢氢冷机组(冷却方式),具体根据发电机招标情况确定。
本工程补充水采用博乐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和东工业园区(边合区)污水厂处理后的中水,备用生产水源采用沙尔托海水库地表水;生活水水源采用市政自来水。
本工程采用干贮灰系统,未得到综合利用的灰渣用汽车运至灰场分层碾压贮存。
招标范围: 博州2×660MW煤电工程粉煤灰分选系统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粉煤灰分选系统设备210天到货完毕,总服务期限: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通过后365天。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额定出力≥60t/h)干灰分选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