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和平乳业4.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安徽蚌埠和平乳业4.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蚌埠市
2.2 项目规模:4.1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合同签订后50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确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蚌埠和平乳业4.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含屋顶加固设计复核、实施)、设备材料采购(不含组件、逆变器)及监造验收、接卸、保管、倒运、协调(含阻工协调)等和设备安装施工。范围包含屋顶加固施工、施工许可、组件运输、场内交通、集电线路(电缆及铺设等)、设备接地、并网柜(接入及附属设备安装)、光伏场区围栏及安装、供水工程、光伏场区安防设施、施工辅助工程、检修通道、设置物资仓库、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整体工程的调试、试验、安装、专项验收、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包括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组织召开启委会等)、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接入集控中心监控)、数据监控、视频和火灾安防监控、并网计量表及保护装置等。设备及施工人员保险、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移交生产之前的设备管理等工作。电力接入工程、10kV开关站预制舱至2个配电室线路改造、厂区#1、2配电室室内电气工程(计量表、CT、保护等设备位置的迁移)改造、定值计算、调试、试验、性能试验、缺陷处理、档案整理与配合验收(包括协助招标方档案整理)、与工程配套的专项验收、并网报审、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等。2.承包人配合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三证一书”及所有协调工作(如需)。3.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招标人书面同意确认,所有分包及分包商需报招标人认可并备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蚌埠和平乳业4.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不小于4MW规模的)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18 17:30到2024-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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