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特快邮件揽投外包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适用于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特快邮件揽投外包项目(二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业主特快邮件揽投外包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HCJSZB-2024-014
3、 项目内容:
1)外包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特快揽投外包业务。包括特快揽收、特快投递两个环节。
其中特快揽收环节主要服务内容为外包商按照揽收服务规范和标准,安全及时规范地收寄邮政客户的邮件,并将揽收的邮件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交接。
特快投递环节服务内容为外包商按照投递服务规范和标准,到指定地点领取邮件,提供卸车、投递内部处理、分拣、投递服务,并及时向邮政反馈投递信息。
2)外包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期。
3)外包标段(包):
全市为1个标段,对特快邮件揽投环节外包实行按件结算模式,服务期两年,项目总体预算金额6377.96万元。
本项目共1个标段, 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1名备用供应商。
4)限价情况
外包项目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商应承担外包人员薪酬、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防暑降温费、旺季生产加班伙食费、福利费、税费。将各阶梯报价加权计算值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各阶梯限价及权重情况详见下表:
业务种类 | 外包拦标价 | 权重 | |
特快揽收 | 散件揽收及标准资费及以上 | 2.918 | 5.00% |
折扣客户基本计提(**元/户/天) | 3.202 | 固定费用,不参与竞价 | |
1-5件的 | 0.784 | 5.00% | |
6-50件的 | 0.677 | 5.00% | |
51-100件的 | 0.570 | 10.00% | |
101件及以上的 | 0.463 | 25.00% | |
特快投递 | 特快投递(0-3kg(含)) | 1.744 | 30.00% |
电商标快(投递到代投点)(0-3kg(含)) | 1.531 | 2.50% | |
3-5kg(含)以上邮件每增加1kg | 0.214 | 5.00% | |
5kg以上邮件每增加1kg | 0.427 | 5.00% | |
代收货款等有特殊投递需求类邮件额外计提单价 | 1.067 | 1.00% | |
密码投递类邮件额外计提单价 | 0.107 | 1.00% | |
法院文书邮件 | 3.985 | 1.50% | |
返回的法院返单邮件 | 1.317 | 1.50% | |
一票多件业务的子件计提单价(母件按正常特快件执行) | 1.104 | 2.50% |
5)价格要求
A、报价最终评审=投标人有效的各分项单价*价格权重的合计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投标单位分项单价报价时不应超过分项单价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按实际揽收、投递数量,据实结算。
C、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原因调高计件单价。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以下至少一项:“邮件寄递服务”、“邮政基本服务”、“投递”、“邮政服务”、“物流配送”;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固定办公地点。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经验水平、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3)投标人须注册成立三年(含)以上,须具有从事行业内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服务1家(含)以上单位且年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规范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基本制度,具备较为成熟的管理能力。提供的外包人员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服务所在地政府政策。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0)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1)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2)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5)投标人与采购方(济宁邮政、邮政速递)无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合作关系。
(16)外包商须承诺派遣的外包人员年龄不应超过40岁,学历应为高中及以上,承担外包服务的人员无犯罪记录。外包商从事本外包服务的固定人员比例应不低于70%,人员流失率应不高于40%(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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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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