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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

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件处理中心

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根据《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全省第一批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青邮分〔2024〕158号)及企业发展与科技部《关于采购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函》(工作通知〔2024〕619号)的相关内容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HZGJ-GC-240903

标段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件处理中心业务用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20.5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装饰装修或工程施工相关类似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3.8本项目共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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