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本期先行建设 600MW,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 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 35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 通过 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东场区动态无功补 偿装置(SVG)建模及仿真验证服务,按照《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电化学储能 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 版)》及南方电网公司和海南省电力公 司有关规定,完成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东场区)的SVG 单机级建 模,并提供相应的模型、建模报告及相应的测试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 名称 |
机电暂态 |
电磁暂态 |
时间要 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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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时 |
实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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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G 建 模 和 模 型 验 证 |
提供 SVG 相应机型 的机电暂 态模型、建 模报告及 |
提供 SVG 相 应 机 型 的 PSCAD 封装 模型或白盒 模型、验证报 |
提供基于 RTLAB 实时链接库封装 模型(Linux 操作 系统下的 64 位的 静态库.a 文件)、 |
并 网 前 3 个月内 完成。 |
本项目配置 的 SVG 为 同 一型号,招标 人负责组织 设备厂家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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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测 试数据。 |
告及相应的 测试数据。 |
验证报告及相应 的测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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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SVG 控制 器及其电磁 暂态模型。 |
2.3 项目成果的评审组织工作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仿真验证方案、测试与验证报告等相关成果的评审组织工 作,负责组织完成甲方、专家和电力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会并按要求通过 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质要求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CMA、CNAS 或 ilac-MRA 认证,能力附表范 围应包括风电机组电气仿真模型验证相关内容。
(2)新能源设备制造厂家及相关上级单位和控股单位不得作为仿真建模单 位,仿真建模单位不得使用新能源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测试数据开展仿真建模工 作。(须提供承诺函)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3 项风电或光伏等新能源场站建模及仿真验证技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 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 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