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智能化煤矿(井工)分类、分级技术条件与评价》T/CCS 001-2020、《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GB/T 51272-2018以及其它相关规范、政策要求,通过利旧、改造、新建等方式,将王洼二矿建设为Ⅱ类煤矿中级智能化矿井,项目包含以下10项建设内容:1.信息基础设施;2.地质保障系统;3.掘进系统;4.采煤系统;5.主运输系统6.辅助运输系统;7.通风与压风系统;8.供电与供排水系统;9.安全监控系统;10.智能化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采购
2.1项目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根据《智能化煤矿(井工)分类、分级技术条件与评价》T/CCS 001-2020、《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GB/T 51272-2018以及其它相关规范、政策要求,结合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等技术与装备,通过对现有设备及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及新购一批智能化设备,最终实现矿井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运输、通风、安全管控、经营管理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达到Ⅱ类煤矿中级智能化验收标准。同时在智能化建设过程中对矿井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软硬件系统预留充足的升级潜力,为后期煤矿智能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奠定基础。
2.4项目地点:宁夏固原市彭阳县
2.5招标范围: 采购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参考型号DC336/160Y)2台。防爆柴油机机车功率不小于160kW,牵引力额定不小于336kN,12驱,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具备遥控驾驶、一键启动功能,预留智能化接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设备整机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或验收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9日9:00至2024年9月9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