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ZB202408098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东海县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连云港市东海县 职工食堂日常食材(米、面、鸡、鱼、肉、蛋、蔬菜及调料等)、洗洁精、打包盒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40.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限:2年,拟自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基准价格为: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 #)-“价格行情”中的“东海市场价格”(若无某项采购食材,则以“东海千庄超市零售价格”为基准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一同询价确认)
(例如:A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90%,鸡蛋的“东海千庄超市零售价格”基准价格是5元/斤,那么结算价格就是:5*90%=4.5元/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发票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连云港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在连云港市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连云港市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或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至少三辆(厢式货车或面包车),车辆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车辆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须是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如果是租赁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