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柴油采购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约4km海门角。
2.2项目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41/18-CL-00801 |
2024年柴油采购标段 |
750吨#0柴油。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成品油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8.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2000万吨(需提交对应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的大型企业。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供油品需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9.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个柴油销售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17 12:07到2024-06-24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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