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巢湖市
1. 招标条件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脱硫系统石灰石协议采购(2024年07月-2024年12月)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巢湖市
2.2 规模(供货量):预估量4万吨
2.3 供货周期:2024年07月-2024年12月。
2.4 标段划分:一个,即本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火电燃煤机组湿法脱硫用石灰石,CaO含量大于等于52%,六个月需求量约4万吨。招标方现场设有600吨石灰石储备场地及7000吨货场,根据发电负荷不同,日消耗石灰石300至400吨左右。具体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石灰石汽运到厂,供货量以招标人月度订单为准。协议执行期限:2024年07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两个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和对应的合同发票(业绩以所附合同和发票的扫描件为准,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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