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 物流营销中心中烟项目货物运输保险服务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公路货物运输保险(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偷窃、抢劫、提货不着保险(具体保险条款及保额等见附件:主要技术规范说明)。
每车事故责任限额:3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3000元;保险人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我方中烟项目承运商)的追偿权。
预算金额:60万元。
合同期限:1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设置费率限价:单车装载货值的万分之0.4。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或其市级及以上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且保险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