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黄玉川煤矿液压支架等库房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国神公司黄玉川煤矿黄玉川煤矿液压支架等库房建设工程招标项目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柳树湾村黄玉川煤矿厂区
工程内容:新建液压支架库房、电缆仓储库房、油脂库等,配套起重机。
2.1.2招标范围:
(1)液压支架库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361.83㎡,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高度:15.1m,配套设备:60/10T起重机;(2)电缆仓储库房建设工程:总建筑 面积:960.4㎡,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高度10.75m,配套设备10T起重机;(3)油脂库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8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85m。以上工程的基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施工图及清单内所有内容。在施工前投标人还应负责对现场进行必要的场平范围内的拆除清理等前期工作。投标人负责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的费用。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天。
2.1.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新建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