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厂区清灰、清渣、清淤、清废料、清垃圾,现场清理类废物外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厂区清灰、清渣、清淤、清废料、清垃圾,现场清理类废物外运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山东济宁。
2.4 服 务 期: 1年。
2.5 招标范围:#1、2、5、6机组清灰、清渣、清淤、清废料、清垃圾,现场清理类废物外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清灰或清渣或清淤或清废料或清垃圾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页面等,否则作无效处理。
(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灰、渣暂存或永久储存场地或具有与建材厂、水泥厂、固废处置企业签订的灰、渣或建筑垃圾处置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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