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矿区生产补充勘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处,公路距离120km。通往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均为一级公路或高等级公路,外部交通条件方便顺畅,行政区划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矿田位于准噶尔盆地东南,区内地势东南高、北西低,地貌形态为残丘状的剥蚀平原,海拔657-753米,最大比高96米,相对高差一般在30米左右。矿田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较大,6-8月为夏季,气候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达43.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矿区生产补充勘探服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进行地形测绘,采用瞬变电磁法、采坑调查、机械岩芯钻探、煤层气探井、地球物理测井、抽水试验、静止水位观测、原位测试、样品采集测试等工作,详细查明补充勘探范围内煤层顶板主要充水含水层及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分布及富水性、导水性等水文地质条件,客观的评价矿田充水因素,重新估算露天矿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预测露天矿涌水量的变化趋势及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及地段;详细查明可采煤层的煤类、煤质特征,煤层厚度,研究分析煤质特征和工艺性能,并做出相应的评价;详细研究补勘区内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的工程地质特征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包括瓦斯、煤的自燃倾向、煤尘爆炸性、热害等),并做出相应的评价;进行资源量分类,重新估算(分采区)采矿权范围内的资源量、储量、剥离量。查明矿区南部火烧区赋水情况,控制富水区边界范围。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包括仪器采购、安装、调试及联网。包括按照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治等措施。
补充勘探施工地面钻孔246个(含5个抽水试验孔、6个静止水位观测孔、2个地下水动态监测孔),预计钻探工程量80675m,样品约5638件(组),地形测量约62.045km2,瞬变电磁约10.91km2。
测量过程中以平面坐标系统(CGCS2000)的3°带和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基准。编写《新疆奇台县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补充勘探报告》,进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通过公司业务部门验收,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3篇(甲方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2.1.3服务期限:本期补充勘探施工工期为12个月。工程计划2024年4月20日开工,至2025年4月19日结束(具体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地质勘探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7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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