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光互补1000MW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容量1000MW,项目选址东北约17km为天津港,西北距天津市中心约38km,南至滨海新区与河北省交界处约45km。规划占地约2万亩,总投资约57亿元。
项目利用海晶集团盐场土地,在不影响海盐生产及水下养殖的基础上,预留生产和检修维护通道,进行集中式光伏发电。形成晒盐、卤水养殖与太阳能发电为一体的“盐光互补”综合应用模式。建设交流侧容量1000MW,设计容配比1.2。新建一座50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2022年11月开工,预计2024年12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1000MW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服务,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文件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对工程参建人员进行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完成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咨询、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咨询、工程档案(项目文件)咨询、科技进步成果咨询、工法咨询、QC成果咨询、工程创优专项咨询;完成地基结构、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咨询及评价,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完成工程质量特色DVD汇报片咨询及制作(行优、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两个版本);完成《工程创优规划》、《工程质量工艺图集》编制及出版;使本工程具备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质量符合性条件。
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始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2.1.4质量要求:使本工程具备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质量符合性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MW及以上规模新能源工程的创优咨询(或质量提升咨询)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创优咨询或质量提升咨询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