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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标段一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2     浏览:0    
核心提示:1.国网青海海西乌兰县供电公司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乌发改工信备字【2023】21号文批准建设,
         1. 国网青海海西乌兰县供电公司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乌发改工信备字【2023】2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乌兰县希里沟镇

(2)招标内容:新建生产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2181㎡,建设主体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局部钢结构,建筑高度为9.45m,室内外高差为0.30m。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国网青海海西乌兰县供电公司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新建生产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2181㎡,建设主体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局部钢结构,建筑高度为9.45m,室内外高差为0.30m。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67天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175.7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自2023年11月22日00:00时至2023年11月26日24:00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供电公司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标段一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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