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1-QT-04301 |
引风机外护板更换、锅炉外壁超温治理 |
负责3号机组引风机外护板更换、2台锅炉外壁超温治理。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证书。
8.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近3年(2020年1月至今)内必须具有至少1项火力发电厂架子保温外护维护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工作内容、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14 09:52到2023-11-20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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