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梅江灌区团结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西梅江灌区团结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西梅江灌区团结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日17时0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江西梅江灌区团结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主要应用于江西梅江灌区,包含约4km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配套弯头、三通等配件。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江西梅江灌区团结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DN1800、DN2000、DN2200)及其配套弯头、三通等配件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第三方检测报告、二维码信息录入、安装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12月-2024年6月(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交货期)。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第一批货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其余批次在接到交货通知7天内开始按需交货。
交货地点和方式:江西梅江灌区团结干渠等子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工程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主要为江西梅江灌区(含商业区、郊区、居民小区),卖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以及夜间卸货的情况。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安全监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以下两点需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生产制造商,具备DN2200 或以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的生产能力(提供生产线采购合同以及采购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线可以作为有效资质要求认定,租赁或融资租赁或控股公司的生产线不作为有效资质要求予以认定);
②具有玻璃纤维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含DN2200 或以上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不低于500万元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1 年度、2022 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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