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发电 消防、安保、消防设施维护人员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13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1. 招标条件内蒙古长城发电 消防、安保、消防设施维护人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城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服务期:3年,2023年10月到2026年10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分3次签订,按年度签订,若在合同期内投标人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招标人有权在每个合同期结束后不继续签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的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内蒙古能源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项目负责人应为消防部队退伍军人或拥有消防员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2.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 3.2.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4消防设施维护人员必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3项消防服务合同业绩和3项安保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常驻人员数量的页面,如合同中未体现常驻人员数量,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消防设施维护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2项300MW级机组及以上火电厂或煤矿、化工企业特殊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特殊消防设施维护相关技术要求、合同日期、签字页、联系人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投标人的要求: 3.2.7.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2.7.2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消防服务单位; 3.2.7.3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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