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海北镇和农业总公司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海北镇和农业总公司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芦发改【2023】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海北镇和农业总公司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建设 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设计新增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为9.8等(国家利用等别1-15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预计新增粮食产能92483.85公斤,项目预算投资1134.7632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海北镇和农业总公司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477467.7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10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时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④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信用记录中不良行为的投标人,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14时00分前,发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在此之后提交的异议,不再予以答复。
4.4 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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