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航标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巡1701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编制(项目编号:GZGK23C074C0780J)进行线上邀请竞价采购。
项目名称 |
海巡1701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施工图)编制 |
项目编号 |
GZGK23C074C0780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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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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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首轮报价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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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4:3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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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次数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采购内容 |
海巡1701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施工图编制、图纸退审等 |
数量 |
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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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人民币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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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邀请竞价确认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价;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承诺对于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均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 注: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定的《邀请竞价确认函》; (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4)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5)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7)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8)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详细见报价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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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2023年10月16日14:30前将以下报价文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中招智采平台系统。超时中招智采平台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窗口。(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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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
2.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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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科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