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电厂1、7号锅炉煤粉燃烧器改造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锅炉煤粉燃烧器改造物资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锅炉煤粉燃烧器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对1号锅炉A、B、C、D层4个角共16台燃烧器和7号锅炉A、C、D、E、F层4个角共40台燃烧器进行整体碳化硅材质升级(包括喷管、喷嘴、密封板、导向板、支撑板、摆动轴、旋转轴、联杆等)的设计、采购、制作、供货、安装(包括改造范围内所有专业、所有障碍物的拆除与恢复)、现场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1号锅炉一次风煤粉燃烧器设计、制作 |
包括喷管、喷嘴、密封板、导向板、支撑板、摆动轴、旋转轴等。 |
台 |
16 |
2 |
1号锅炉一次风煤粉燃烧器及弯头拆、装 |
拆除原有一次风煤粉燃烧器及弯头、安装改造后一次风煤粉燃烧器及弯头,包括施工脚手架及保温拆装。 |
台 |
16 |
3 |
7号锅炉一次风煤粉燃烧器设计、制作 |
包括喷管、喷嘴、密封板、导向板、支撑板、摆动轴、旋转轴等。 |
台 |
40 |
4 |
7号锅炉一次风煤粉燃烧器及弯头拆、装 |
拆除原有一次风煤粉燃烧器及弯头、安装改造后一次风煤粉燃烧器及弯头,包括施工脚手架及保温拆装。 |
台 |
40 |
2.1.3 交货期:合同总期限为1年。
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备货,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机组分3批次到货,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供货到现场(国能台山电厂检修现场)。
安装日期:本项目计划在1号机组2023年A级检修、7号机组2023年A级检修、3号机组2024年A级检修期间实施,每台机组现场施工工期为45天,具体停机开工检修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燃烧器(内衬材质为碳化硅陶瓷)的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关键信息页至少应包含供货清单和反映燃烧器内衬材质的技术相关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