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企业集团企业资产数字化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洪山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洪山企业集团企业资产数字化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ZXWT-2023-294
2、招标需求:
货币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服务和要求 |
合同包预算金额/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洪山企业集团企业资产数字化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981828.00 |
29000.00 |
3、资格标准: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
④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4、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3
6、
7、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帐户信息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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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zx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