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 天津IGCC电厂通流及供热改造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12-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项目华能华北 天津IGCC电厂通流及供热改造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华能 (天津)煤气化发电 位于天津市临港经济区 2.2 规模:265MW 2.3供货工期: 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9月1日分批交付,其他供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华北 天津IGCC电厂通流及供热改造设备招标标段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招标范围: 纯凝转子1套、背压转子1套、凝汽器改造1套、高压缸改造1套及系统附属设备。 供热期和非供热期共用:高中压外缸、高压内缸、中压内缸、低压静叶持环、前端部汽封、后端部汽封环、主汽门到汽缸的主蒸汽管道、再热门到汽缸的再热蒸汽管道、补汽阀到汽缸的补汽管道、后轴承喷油冷却系统、低压缸喷水系统、汽缸保温、汽封管路及阀门、疏水管路及阀门、高排逆止阀、凝汽器的现场改造所需的所有零部件、机械超速改为电超速的零部件。轴封加热器及其风机、新增IO柜。 供热期:平衡活塞汽封、动叶、静叶、转子、前箱小轴径向汽封及隔板汽封、导流板或环体。 非供热期:平衡活塞汽封、动叶、静叶和末两级隔板、转子、径向汽封及隔板汽封等。改造后功能完善的凝汽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华能 (天津)煤气化发电 指定地点。 2.7供货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按照合同货期交货,并负责运输、卸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4份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投运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9日9:00起至2023年10月15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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