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一二期8号输煤栈桥结构加固EPC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邹县发电厂一二期8号输煤栈桥结构加固EPC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邹县电厂厂内
2.2 项目规模:一二期8号输煤栈桥建筑结构加固,内容包括勘测、加固方案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加固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栈桥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力满足《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50117-2014)规定的抗震鉴定要求;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有关规定,栈桥可靠性等级达到二级。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改造范围内方案的设计、供货、施工、性能保证等内容。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1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26001 |
一二期8号输煤栈桥结构加固EPC工程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期8号输煤栈桥建筑结构加固,内容包括勘测、加固方案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加固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栈桥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力满足《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50117-2014)规定的抗震鉴定要求;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有关规定,栈桥可靠性等级达到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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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期8号输煤栈桥结构加固EPC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2项工业建筑加固业绩,其中必须包含至少1项输煤栈桥结构加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提供加盖用户签章的加固合格证明;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指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提供2020年至今主要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如允许),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主要财务报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08 14:00到2023-10-1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