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 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物资仓储、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昇新材料 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物资仓储、保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 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 、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项目
4、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存放及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生效18个月或甲方项目建设期内,以先到时间为准
甲方项目建设工地
2
物资出入库台账管理
1、负责甲方SAP系统的账务处理 ;
2、负责建立物资信息台账,编制统计报表;
3、负责组织协调采购设备、材料的核销工作。
3
物资资料管理
1、收集整理物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清单、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料、检斤单据、质检单据、交接领用单据、入出库单据等进行建档留存,根据项目需要移交甲方档案管理部门。
2、图纸资料、提资资料等甲方要求的,进行建档留存,根据项目需要移交甲方档案管理部门。
4
设备材料监造、催货
1、定点监造:接甲方通知后,监造期限不高于120人天,赴成都监造锅炉制造进度;
2、不定点催货:接甲方通知后,甲方建设期内不高于100人天,限国内区域内催货。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18个月或甲方项目建设期内,以先到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仓储、物流企业。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 ,管理仓库面积≥20000m2,或具有单份仓储保管合同≥20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 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和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28 17:00——2023-10-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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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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