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储灰场闭库复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3-33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储灰场闭库复垦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2*33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储灰场闭库复垦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形式,主要工作内容为把高于周边环境的粉煤灰下挖整平,外运到电厂指定位置,外运大约2万方,运至灰场南坑,要求合规运输,运输车辆投标人自行负责,协调当地职能部门投标人自行负责。
土工膜采购铺设约10万平米,两布一膜,膜厚度0.5mm。
采购复垦土约8万方,运输到灰场,按照业主要求铺平压实,符合建设标准。外购土方必须与当地政府协调,获得许可具有合法手续。如8万方土不能满足要求,由投标人负责补齐,并按照施工要求完成。
最后在复垦土上面种植11万平米的花草,满足项目要求。
拆除原有围栏及混凝土基础长度约260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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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至少1份储灰场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无法体现相关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合同。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