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2023-2024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2023-2024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安徽公司合肥电厂、马鞍山电厂2023-2024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报价包含包装、运输、卸货等一切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采购的脱硫石灰石粉招标范围如下表:
公司名称 |
数量 |
招标合同有效期 |
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神皖马鞍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600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1.3石灰石粉数量为估算值,具体以实际为准,结算以实际过磅单为依据,按月进行结算。
2.1.4合肥公司每次80-150吨,马鞍山公司每次100-400吨若未能满足招标人需要,招标人有权进行考核,若因为投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环保不达标造成考核,招标人有权索赔并解除合同。
2.1.5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石灰石粉的供货及运输,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
2.1.6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应立即组织生产,根据招标人的生产需求或招标人通知的需求量,按时将石灰石粉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