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附属建筑(检修间、材料库、特种材料库、危废品库)工程招标公告
ZJTY-2023-09-08-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附属建筑(检修间、材料库、特种材料库、危废品库)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检修间、材料库、特种材料库、危废品库的建筑工程,检修间、材料库的桩基工程。
2、检修间、材料库、特种材料库、危废品库等建筑区域的道路、雨水,以及本标段内建(构)筑物与主道路相连的支路。
3、检修间、材料库、特种材料库、危废品库的室外地坪、绿化。
4、配合业主实施建筑物不动产证的取证工作。
以上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内的全部沟道、地下廊道、管沟、建筑物室外电缆沟、设备基础、支墩、地坪、支路、暖通通风设备、建筑物室外雨水管支管及雨水井(含支管连接至检查井的开孔及封堵、不含雨水干管)等区域内的设施,以及装饰工程、室内照明、室内上下水、雨污水、挡鼠板、安防和工业电视系统等。消防水系统不包括在本标段内。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的单个合同总价超过5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9.拟派 10.拟派 11.本工程要求指派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