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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火电厂转送贵州电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2600M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2×600MW,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08年9月和2009年元月通过168小时试运并投产发电。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电厂西侧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电厂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电厂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黔东电厂升压站500kV系统为双母线、3/2接线,2个完整串和1个不完整串。其中,第1串为完整串(共3台断路器),包括#1发变组与黔艳Ⅰ回;第2串为完整串(共3台断路器),包括#2发变组与黔艳Ⅱ回;第3串为不完整串(共2台断路器及一号启备变)。计划从2023年12月起每年迎峰度冬期间(12月至次年二月)将黔东电厂转接入贵州电网,本工程计划在第3串预留位置上扩建一台断路器间隔,形成一个完整串,将至铜仁变的单回500kV线路接入该串。本次改造后,黔东电厂应具备两台机组同时送湖南、两台机组同时送贵州,以及一台机组送湖南一台机组送贵州,三种可灵活切换的并网方式。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黔东火电厂转送贵州电网原有设备改造接线、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土建施工、设备调试、验收、投运、质保期内的免费修复等工作。具体的改造范围及工程量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项目开工后30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一级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业绩:招标人近10年应具有3个及以上电压等级不低于500kV变电站(含电厂升压站)设备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具有丰富电力工程经验和很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由有关主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资格证、工程师证,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履历。
3.6.3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主要人员:
3.7.1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和3名专业管理人员(土建、电气一次、二次专业管理人员各1人),并向招标人提供其安排的项目管理部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原则上由招标人自行安排,满足工期要求。
3.7.2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具有丰富电力检修、电力工程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中级职称且5年以上电力工程或运行维护履历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3.7.3专职安全员:从事发电厂热力系统、发电厂电力系统检修、维护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必须具有任命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建筑业专职安全员证等。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2年以上。
3.7.4其他作业人员至少从事电力行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
3.7.5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等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3.7.6其他人员的具体的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9月19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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