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万煤电项目-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9月开始供货,以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空压机设备(即3台离心式空压机,4台螺杆式空压机)及空气后处理设备、储气罐(即3台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4台鼓风热吸附式干燥器,3台仪表用储气罐,2台除灰用储气罐,1台检修用储气罐),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内的安装指导和调试运行指导、运行及维护的培训,配合性能验收试验工作等。;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2台1800KW级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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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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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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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1个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空压机设备投运业绩,业绩中需包含无油离心式空压机和微油螺杆式空压机(不含改造业绩)。
8.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空压机型式、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主要信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空压机为国产品牌的,仅接受空压机制造商投标;空压机为进口品牌的,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空压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指空压机、不包括其他配套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容量为1800kW级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
8.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2 11:16到2023-09-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