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矿业经济循环利用产业园设施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监理
澄清通知001号
各潜在投标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1、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标题应为“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监理服务期限以招标公告描述为准,应为“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阶段,本工程计划工期 12个月”。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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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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