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工程监理(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3]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1.2建设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泵站工程界区范围内的雨水泵站主体、辅助用房、配电室、道路、照明设施、景观绿化、电控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建设总规模33.1m3/s,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土建相关工程按照33.1m3/s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工程按照一期规模8m3/s进行设备安装,二期增加规模25.1m3/s设备安装。同时进行世纪大街西延起点清河路至1#雨水泵站场外连接道路,宽度6m~8m,长度约430m;世纪大街西延起点清河路至1#雨水泵站连接雨水箱涵,箱涵净尺寸4mx2.5m,长度约450m;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至大清河左堤之间出水管道、出水闸门及排放口,排水管道规格D2600mm,数量3根,长度约100m/根。 2.1.4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投资12808.40万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招标范围: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工程施工(一期)监理工作。 2.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8最高限价:117.56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提供该平台查询图)。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