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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 60MW 户用光伏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在临高县及周边地区建设装机60MW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在临高县及周边地区建设装机 60MWp 户用光伏电站。工程采用N 型 单面单玻单晶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方案。本工程光伏建设选用产权明晰、房龄小、屋顶平整的混凝土平屋顶, 经复核承载力满足光伏建设的要求后方能开 展项目建设。屋面选择基本标准如下:1)房屋建造时间在 10 年以内,且能租用 年限为25 年,原则上面积不小于80 平米;2)屋面为现浇混凝土结构;3)屋面 无漏水、无开裂、无风化、掉皮起砂等迹象; 4)屋面平整,不允许有凹凸不平 或较大坡度; 5)房屋四周无大范围遮挡、屋面无影响组件排布的杂物。项目均 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

2.1.1 太阳能资源条件

本项目所在位置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 5557.8MJ/㎡ ·a,项目所在地属于太 阳能资源很丰富等级(B 级),项目所在地水平面总辐射稳定(GHRS)0.48,水平面 总辐射稳定度(GHRS)等级属于很稳定(A 级),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2.1.2 土地落实条件

本项目为利用临高县及周边地区部分民房屋顶, 通过对露天屋顶增加钢结构 支架,光伏组件安装于钢架上,建设 60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就近接入 380V 配 网系统,不涉及水保、环保、移民等。

2.1.3 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区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境内。临高县及周边地区是海南省直辖县, 北部 湾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处海南岛西北部, 东邻澄迈县, 西南与儋州市接壤, 西北濒临北部湾,北濒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隔海相望,交通便利。

2.1.4 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为低压并网侧光伏电站,经过逆变器转变为交流 380V 后就近并网, 采用低压电缆敷设,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所发电量就近消纳。以项目公司为

主体向电网申请报装, 农户配合提供相应产权资料和屋顶租赁协议, 最终的接入 系统方案以电网批复为准。

2.1.5 工期计划

本项并网投产总工期为 12 个月, 最终竣工验收时间为 15 个月。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产发电 30MWp,2024 年 9 月 30 日累计投产发电60MWp。

2.1.6 主要工程量

光伏组件拟采用 580Wp 及以上 N 型单面单玻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 光伏组件 总块数为 103449 块;光伏组串采用直流 1000V 系统,根据不同的屋顶类型,光 伏组件最多每 20 块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串。本项目共配置 15kW、17kW、20kW、 23kW、25kW、30kW、36kW、40kW、50kW 等规格型号的组串式逆变器,按照平均 每户 15kW-50kW 的容量配置逆变器数量,预计 2368 台组串式逆变器。本项目光 伏支架为固定式钢支架, 采用多立柱钢结构支架, 根据工艺布置, 典型阵列采用 N×N 竖向布置方式或者采用N×N 横向布置方式。光伏组件钢支架坡度采用固定 支架方式安装,光伏组件与钢支架构成雨棚结构。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除组件、逆变器、工程监理由项目单位提供外,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完成 本项目所有 60MWp 屋顶户用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获取屋顶资源、 并网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设计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评审、编制竣工图、全部屋顶荷载评估检 测等工作。

(2) 工程施工范围

a、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屋顶设备设施基础防水、组件支 架基础、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电缆标识桩、阳光棚建设、室外爬梯、 屋顶护栏、临时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道、安全防护等);

b、机电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配电 装置改造、场区内电气一次及二次接线及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


及接线、防雷接地、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并网线路施工;所有设备材料 (含甲供设备材料)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倒运;

c、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的检测,电缆、电力二次设备 等涉网设备材料的试验;计量检定,防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 试验项目;

(3) 设备采购范围(组件及逆变器采购不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除组件、逆变器由项目单位提供。组件的检测单位由项目单位指定, 费用包 含在 EPC 合同中,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其它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催交、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均由承包人负责。主要电气设备 采购的品牌需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必须在国家电投新能源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准入 名单中选用,并提供备品备件。

主要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并网箱、桥架、电缆及电缆附件、 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 并网线路工程相 关设备和材料、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等。

(4) 其他

本项目入户谈判、收资, 协助发包方签订户用光伏能源管理协议、接入系统 方案编制、评审及电网部门批复手续办理, 开工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消 防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及报告, 并网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 验收协调和配合。外部关系协调,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房屋产权单 位的协调。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直至最终达到发包人验收移交条件。 满足国家电投安全目视化管理实施指南及五 凌电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以上工作全部包含在合同内。 农户资源开 发、手续办理、相关验收、并网、关系协调等所有工作已包含在合同内, 责任及 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资质证书在有


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2 本项目允许设计分包。 (设计分包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年具有 2 个及以上新能源相关业绩(必须提供业 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年(2020 年-2022 年) 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近 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 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任职文件)。

3.6.3 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执业资格证和安全 B 证。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 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施工负责人:取得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 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


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7.2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执业证书(安全员 C 证),具有 2 年(24 个月) 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 配备签约管理人员 3 人及以上、并网管理人员 3 人及以上, 签约实施 人员 30 人及以上,并网协调实施人员6 人及以上,具备同类工作经验。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 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8 月 30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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