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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3万光伏场区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国能尼勒克能源公司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3万光伏场区建安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能尼
 

1.招标条件

国能尼勒克能源公司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3万光伏场区建安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能尼勒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次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装机容量430MW

2.3 项目建设工期:工程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为准;工程完工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2.4 招标范围:

(1)负责国能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一期43万光伏场区的场内的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辅助性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配合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

(2)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试验及实体桩的检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3)本项目为创国优工程,包含完成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复垦、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防雷接地等),配合评价和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安全性评价、职业健康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含检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

(4)进场道路的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施工。

(5)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建、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6)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发包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接卸、保管、转运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1.2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三年以上盈利;

3.1.3 业绩要求: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在近3年具有不少于3个25MW及以上规模光伏施工业绩及经验。

3.1.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3)近三年来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围堵政府、业主等群体事件的发生以及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所承担的项目没有发生过质量事故。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的管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1.6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不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17:00前购买招标文件。

4.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4.1.2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4.2.2购买招标文件有效依据。

4.3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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