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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3号机组效率、稳定性及调速系统试验研究项目

   日期:2023-08-10     浏览:0    
核心提示:电厂3号机组效率、稳定性及调速系统试验研究项目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项目名称:天一电厂3号机组效率、稳定性及调速系统试
  

电厂3号机组效率、稳定性及调速系统试验研究项目 

 
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天一电厂3号机组效率、稳定性及调速系统试验研究项目
 
1.2 招标单位: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厂
 
1.3 项目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天一电厂生产厂房区域
 
1.4 招标范围
 
1.4.1 结合天一电厂3号机组2023-2024年度A级检修工作,依次完成3号机组水轮机(转轮)改造项目(含机组A级检修)前、后相关试验。若因水头、调度批复等原因不具备试验条件,机组检修前相关试验根据实际条件据实开展;机组检修后相关试验不能一次完成所有试验的,则需待具备条件后再开展相应试验。试验项目如下:
 
(1)3号机组检修前试验项目如下:
 
1)水轮机两个水头水轮机效率试验;
 
2)水轮发电机组两个水头振动区试验;
 
3)水轮发电机组稳定性试验。
 
(2)3号机组检修后涉网试验项目如下:
 
1)水轮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试验;
 
2)水轮机及调节系统模型与参数试验;
 
3)单机AGC、AVC试验。
 
(3)3号机组检修后非涉网试验项目如下:
 
1)机组调速器特性试验;
 
2)水轮发电机组稳定性试验;
 
3)水轮发电机组动平衡试验;
 
4)水轮发电机组过速及甩负荷试验;
 
5)水轮发电机组最大出力试验;
 
6)水轮机全水头水轮机效率试验;
 
7)水轮发电机组全水头振动区试验。
 
(4)根据水轮机改造前与改造后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出具报告,报告需体现水轮机改造前后振动区域、机组效率、机组稳定性等变化情况。
 
1.4.2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试验所需要的全部设备,且所有试验设备必须在检验有效期以内。负责设备的保管、运输、装卸,以及满足项目要求的试验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试验项目,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试验报告。
 
1.4.3 本项目须分多次进出场,第一次入场为3号机组A级检修前,第二次入场为3号机组A级检修工作全部完成后,其余与水头相关试验的入场时间需根据天一电厂水头情况而定,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4.4 投标人负责与南方电网机组涉网试验的指定第三方审核单位(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试验方案、试验简报和试验报告审核费用合同,并及时支付相关合同费用。应保证试验方案、简报、报告通过审核单位的审核。
 
1.4.5 投标人在试验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试验方案,单个试验结束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试验简报,1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试验报告。全部试验结束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正式试验报告和项目过程资料(会议纪要、评审报告等)。其中电子版试验报告和项目过程资料两份,一份为可编辑的word版本,一份为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纸质试验报告和项目过程资料一式十份,全部需要盖投标单位公章。
 
1.4.6 投标人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参加技术联络会、设备出厂验收、科技成果提炼等。
 
1.5 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天一电厂3号机组水轮机改造项目完成全部试验及形成研究成果为止。试验约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拟计划于2023年10月08日前完成机组检修前试验,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结合机组改造和机组检修批复期限确定;第二阶段拟计划于2024年08月17日前完成,并完成当前水头下机组检修后试验,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结合机组改造和机组检修批复期限确定;第三阶段为自机组72小时试运行完成之日起至其后的两年内,招标人结合天一电厂水头及调度批复情况,由投标人完成全水头的机组效率试验和振动区试验,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鲜章)。
 
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4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应主持过单机200MW及以上水电机组涉网试验工作且从事机组大修相关启动试验工作五年及以上,有编写报告的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出具的盖公司鲜章的书面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2.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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