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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区回里150MW农光互补光伏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3     浏览: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东公司烟台福山区回里150MW农光互补光伏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能源局以《关于公布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公司烟台福山区回里150MW农光互补光伏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能源局以《关于公布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鲁能源新能〔202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0%、贷款70%,招标人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胡家夼村境内。
2.2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987.28亩,规划装机容量标称为150MW,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184.184MWp,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2.3计划工期: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335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项目简介:
山东公司烟台福山区回里150MW农光互补光伏新建工程项目场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7′,北纬37°20′,海拔高度55m。距离回里镇约2km,海拔高程约520 m~150 m之间,交流侧装机容量150MW,电站总占地面积3987.28亩。场址南侧为G204,有硬化村道可直达场址区,对外交通便利。
本项目交流侧容量150 MW,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184.184MWp。光伏组件全部选用6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283360块,固定最佳倾角26°安装。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选,项目容配比为1.25,共设置47个3.2MW光伏发电单元,配置47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47台3200kVA升压变压器。
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组件集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为35kV,升压后经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至崖前220kV站110KV侧,拟建设的送出线路长度为12公里。
2.5招标范围:
包括光伏场区、新建110kV升压站的全部勘察设计,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GIS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无功补偿(含预制舱)、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等设备和材料由甲方供应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除甲供材料和设备以外的一切主材、设备及辅材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有缺项、漏项,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并网(涉网)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消防申报及验收手续、质量检验监督手续、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自动化等一切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电网验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选型设计与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GIS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无功补偿(含预制舱)、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甲方供应)。
(3)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升压站整套系统的调试、光伏电站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及相关试验,按照电网公司要求,完成光伏电站内所有设备投运前所必须的所有相关试验及检查测试,所有现场调试、试验均由投标方负责。
(4)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
(5)新建光伏电站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试桩及桩基检测,沉降观测,施工用电、用水,办公等临建设施,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等土建施工。其中道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进出各光伏场区道路)、进站道路(进出升压站道路)、施工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等所有新建、改建道路。
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本项目约有10公里临时道路(现宽约1.5m)须拓宽至6m宽并做县乡道路标准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道路(除招标人负责补偿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进出各光伏场区道路)、进站道路(进出升压站道路)、施工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等所有道路)青苗补偿、土地租赁及道路硬化费用由投标人单独报价,该费用为一次性包干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进行调整。若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再以该费用不足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增加,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约且无法履行该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自动解除并将中标人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发包人将向中标人追偿全部损失。青苗补偿、土地租赁费用标准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市场行情(可参考招标人与项目所在地村委签订的青苗补偿20000元/亩、土地租赁1250元/亩/年的协议标准)。
(6)根据《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水电、风电、光伏智慧电厂技术指引(2022)的通知》(大唐集团网信〔2022〕454号)要求,负责本项目智慧电站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巡检系统(实现光伏方阵的红外成像自动巡检和出具报告,及时发现光伏组件热斑、开路、隐裂等故障缺陷)、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升压站设备间、库房、生产办公房间等均因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火灾报警系统信号传送至集控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消防系统联动功能)、安全警卫系统(升压站配置红外对射或电子围栏、门禁等安全警卫设施,非法入侵时能广播告警,报警信号接入集控中心。重点安保部位,如大门口、主控室等宜安装门禁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等智能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升压站区域、光伏方阵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具备语音对讲功能,实现对场区全覆盖,视频监控应具有周边防盗报警和摄像记忆功能。该项目涉及草原、林地,要加装相应视频设备监视火情情况。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大数据集控中心,包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投标人方案中低于上述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7)负责完成新建光伏电站的环保、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的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及完成验收;负责完成新建光伏电站的水保专项的施工;负责牵头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消防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和最终验收。配合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其他专题验收工作。
(8)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本项目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质量检验监督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9)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租赁、青赔、清表、复垦,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10)负责电站投产运营后的生产生活永久用水设施和永久备用电源的设计、施工、投运和验收。
(11)全面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按照要求接入山东省电网,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按照大唐集团最新设计施工要求开展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等“四优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并负责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及优化施工工作。
(13)工作界面划分
①界面分界点
升压站送出线路以龙门架为分界点,自龙门架连接处向发电侧以内(包含龙门架)的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全由投标人负责,110kV跳线及送出工程光缆的敷设、熔接等工作不含在本标段内。
②设备界面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GIS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无功补偿(含预制舱)、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甲方供应外,其余界面分界点以内满足工程需求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和材料需由投标人负责收货保管。
③施工界面
界面分界点以内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试验、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及其它临时工程等一切满足本工程需求的施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④储能界面
本项目设计并预留储能35kV开关柜位置及进线通道,储能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14)其他
1、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签订临时道路土地租赁、青苗补偿及临时道路施工等协议,并报招标人备案,若30日内未与项目所在地村委完成协议签订,则视为中标人无法进场施工,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并将中标人列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服务商/供应商名单。
3、投标人中标后,需按大唐集团及桂冠电力公司升压站典型设计要求进行优化设计,若典型设计要求采用预制舱,招标人将按预制舱施工工程量予以结算并自投标人报价中扣除与此相关的费用。
4、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固定总价。
5、投标人需带设计方案投标,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100MW级及以上的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近五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100MW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100MW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总装机容量100MW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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