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SQGCZ1371
招标代理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规模:主要工程内容有拆除部分地面、铲除部分墙面、铲除部分天棚、新做地砖地面、新做墙砖墙面、拆除更换原有卫生洁具、拆除更换灯具、开关插座面板、新做弱电插座管线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929.818244万元(含暂列金73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2305-340303-04-01-63344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 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3)扣分以《蚌埠市 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 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7月12日以后 3.2 下载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2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30分。 4.3 开标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30分。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 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137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 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 CA证书办理窗口,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 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 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 安徽省 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 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