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综合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
2.2招标编号:BRR21-ZB1-ZB-103-08;合同编号:HLCX-2023-YM-YM003。
2.3项目概况
黄龙抽水蓄能电站是《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甘肃省抽水蓄能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工程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境内,距天水市公路里程约69km,距兰州市公路里程约370km,距西安市区公路里程约343km。电站上水库位于清水县史沟村附近,将北峪沟(五马河)和两流水沟连通并筑坝形成上水库;下水库位于麦积区三岔镇黄龙村上游庙坪沟内,在沟口筑坝库内开挖形成下水库。工程地处陇东能源基地,地理位置优越,上网较为便利。
本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2100MW(6×350MW),设计平均发电量(8760h模拟)23.50亿kW·h,年抽水用电(8760h模拟)31.33亿kW·h,电站工期78个月。电站枢纽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
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涉及各类土地面积7345.81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5320.18亩,临时征用土地2025.63亩。本工程规划后方业主营地(占地面积为45.00亩),暂未确定具体位置。按土地权属划分,本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4278.79亩,其中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2901.01亩,征用集体土地面积为1377.78亩;建设占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3022.01亩,其中收回国有土地面积为2374.17亩,临时占用国有土地面积为647.84亩。
电站不涉及搬迁安置人口。根据移民意愿和建设征地区域实际情况,本工程生产安置全部采用自行安置的生产安置方式。
2.4招标范围
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全过程综合监理,督促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严格按经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协议组织实施,对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综合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应承担过大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项目。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大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项目总监或副总监工作经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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