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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替代辅助及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浏览:0    
核心提示:热电替代辅助及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
  

热电替代辅助及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城区裕华热电替代辅助及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一标段:华阳供热,广厦财富中心南区(人才公寓),锦悦桦庭小区,慧康家园小区。二标段:远航科技宿舍楼,蓝郡国际,兴安大街与衡井线交口西南角,花香畔,衡井线(城区段),城关派出所,冶河污水处理厂,卓达太阳城,刘固庄。三标段:广厦财富中心北区(人才公寓),鑫源路,焦家庄,惠安小区,春雨文苑小区,金方城小区,华丰小区,福星城小区、左右城小区、圣雪花园小区、尚城小区,卓达太阳城。
 
(3)建设内容:供热管网工程等。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3个标段;
 
(8)最高限价:6576.39万元(其中,一标段:2212.2382万元,二标段:1910.1385万元,三标段:2454.01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行业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一标段: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二标段、三标段: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均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6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9其他要求: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在2023年6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23时59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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