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 6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排水 ,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规模:
1)对西宁市内排水管道已查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病害部位进行治理,治理长度共计约 4.147km,其中非开挖修复约 3.869km,管径为 DN400-1000,开挖修复约 0.278km,管径为 DN400-600。
2)建设清污分流管道 共计 0.803km,管径 DN300。
3)错混接改造共计 58 处,改造管道 1.659km,管径 DN400-1200。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合同估算价:2837.29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完成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应急治理工程的EPC总承包建设 。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该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416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