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42011120230523001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卓刀泉街派出所警务用房危房改造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5291711400594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卓刀泉街派出所警务用房危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洪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陈光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丰溢同泽项目管理 |
招标人 |
工程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863.64 | 立项批准文号: | 洪发改字〔2023〕28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5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设计规范、图纸审查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6-12 18:00 ~ 2023-07-06 10: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863.64 | 购领招标文件 近五年(2018年05月至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要求:一、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二、业绩要求:须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三、需提供的资料:须提供①执业资格证书(如有)②注册证书(如有)③职称证(如有)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有)⑤有效的身份证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不转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经济违约处罚措施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或盖章)。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 | 一、招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四、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审查,通过合格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