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盘锦应急输水建安六标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23012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采购设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等金融工具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盘锦应急支线输水工程起点为LXB供水工程北镇分水口,终点为盘山配水站,线路全长约71.2km。线路供水量为1.46亿m/年。
本工程位于盘锦市盘山县境内,主要包括盘山配水站厂区工程及部分输水线路工程。其中,盘山配水站主要包括厂区、调流阀室、流量计室、检修阀室、稳压塔、管理用房、附属用房、警卫室等永久建筑物;输水线路主要包括主线路工程及厂区内分配水管线工程。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³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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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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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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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P8 | m³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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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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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35P8 | m³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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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35掺微膨胀剂 | m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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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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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品混凝土 | C25P6 | m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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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m³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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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以上招标材料明细及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和生产条件,选择投标。
2.3.2、以上单价采取“一票制”:包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用、泵送费、保险费、技术服务、验收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原材试验检测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买方下达的第一次集货通知至本项目供货结束, 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4)满足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卖方保证销售的商品砼质量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2008)、《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滑动模板工程技术标准》(GB/T50113-2019)、《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2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DL/T5215-2005)、《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12)、《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技术规范》(T/CECS117-2017)、《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200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5330-2015),上述引用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版本颁发及代替时,即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混凝土生产原材料除应遵守GB175-2007、JGJ/T10-2011.SL677-2014、JGJ63-200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为P.O.42.5级
1)水泥为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
2)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
3)28d抗压强度不低于42.5MPa
4)碱含量(按0.658K2O+Na2O计)低于0.6%
5)熟料中C3A含量小于8%
6)水泥供应商的水泥进场温度不超过60°C
7)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报告中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
(2)粗细骨料:除本合同或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工程所用粗细骨料的质量检验应满足规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要求。粗骨料可当地采购;细骨料宜采用细度模。
(3)掺合料:选择1I级以上,F类的粉煤灰;选择II型抗裂防水剂。
(4)外加剂:有抗冻要求的宜掺用引气剂。
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5330-2015的要求,选定的设计配合比应报监理人批准后执行,并经由发包人、设计、监理以及承包人四方参加的现场施工配合比验证。并且:
(1)采用重量法设计混凝土配合比;
(2)要求每立方米混凝土原材料中的总碱含量应不大于3.0kg;
(3)混凝土中的氣离子含量不大于0.06%;数为2.3~3.0河砂;不应采用碱活性骨料。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1.4 投标人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生产厂家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1.5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并具有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1.8 投标人必须已经注册成为会员(https:///web/index)。
四、招标参与流程
本次采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进行公开询价,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6 月 7日 10:00。请在2023年 6月 12日北京时间10:00时前上传至集采平台(http:///)。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报价单一致,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https://)申报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报价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