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623-2385N1112019
2.2设备名称及数量:32/5t双梁桥式起重机2台,10t双梁桥式起重机2台,2t组合式悬挂起重机(KBK)6台;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不拆分中标,投标人仅须编制一套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应对下列品目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品目 |
设备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设备用途 |
1 |
32/5t双梁桥式起重机 |
2台 |
3个月(投标方提供最短交货期) |
武汉中车株机轨道交通装备 |
用于新建架大修厂房转向架检修车间起吊转向架各部件 |
2 |
10t双梁桥式起重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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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t组合式悬挂起重机(KBK)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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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按A.32/5t双梁桥式起重机、B.10t双梁桥式起重机、C.2t组合式悬挂起重机(KBK),全套设备的主机及附件、设备的运输与保险、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服务以及设备在规定期限内所需的备品备件与易损易耗件等,都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或合理地隐含在投标人的义务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注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等吨位桥式起重机的生产许可证、安装维修资质;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货物的设计、生产、安装等有其他强制性规定要求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明确,投标人都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5 如果投标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6 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4.3条款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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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