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A1项目安装容量为481.8MWp,其中风电装机容量376.2MW,光伏装机容量约
105.6MWp。本工程拟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35kV、330kV两级电压等级。电气主接线为:330kV和35kV系统均为单母线接线,经1回330kV线路送出,另设1回330kV出线接至A2地块内330kV升压站。升压站拟配置2台容量240MVA三相分裂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变压器(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35kV集电线路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站内共设4套±3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分别连接在4段35kV母线上。升压站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一套,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全面监控升压站及风电场区、光伏场区的运行情况。
A2项目安装容量为533.7MWp,其中风电装机容量372.9MW,光伏装机容量约
160.8MWp。本工程拟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35kV、330kV两级电压等级。电气主接线为:330kV和35kV系统均为单母线接线,经1回330kV出线接至A1地块内330kV升压站。升压站拟配置2台容量270MVA三相分裂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变压器(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35kV集电线路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站内共设4套±40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分别连接在4段35kV母线上。升压站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一套,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全面监控升压站及风电场区、光伏场区的运行情况。
B1项目安装容量为558.5MWp,其中风电装机容量379.5MW,光伏装机容量约179MWp。本工程拟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35kV、330kV两级电压等级。电气主接线为:330kV和35kV系统均为单母线接线,经1回330kV出线接至C1地块内330kV升压站。升压站拟配置2台容量280MVA三相分裂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变压器(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35kV集电线路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站内共设4套±4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分别连接在4段35kV母线上。升压站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一套,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全面监控升压站及风电场区、光伏场区的运行情况。
C1项目安装容量547.5MWp,其中风电装机容量379.5MW,光伏装机容量约168MWp。本工程拟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35kV、330kV两级电压等级。电气主接线为:330kV和35kV系统均为单母线接线,经1回330kV线路送出至庆北750变电站。升压站拟配置2台容量280MVA三相分裂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变压器(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35kV集电线路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站内共设4套±4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分别连接在4段35kV母线上。升压站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一套,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全面监控升压站及风电场区、光伏场区的运行情况。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标段包1,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标段包2;(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为一标段;首批B1、C1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为二标段)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5 计划工期: 计划2023年06月30日开始入场施工,A1、A2区块计划2024年6月30日具备并网条件,B1、C1区块计划2024年8月30日具备并网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除升压站设备清单中注明甲供的电气一、二次设备为招标人采购外,其他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负责乙供设备、材料的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负责甲供设备的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用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满足符合电力行业规范标准要求、接入系统批复意见及甘肃电网的技术标准、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基础、附属设施、站内道路、进场道路、临时征用地、原地表障碍物拆除清运、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办公和生活临建、装修工程、大门、围墙、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消防、生活水池、给排水工程、售后服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安装及保险费用(招标时明确为发包人范围内的除外),负责配合项目调试、并网及整套启动试运行等全部工作,负责工程档案及影像资料的归档,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并配合发包方完成项目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工程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负责办理除招标人承办的项目前期行政审批以外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手续和验收手续,所有办理的手续都必须取得相关单位许可的书面批复意见。1、施工临时用地土地(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施工平台之外)用地手续办理,赔偿、青苗补偿、原始地貌恢复、植被恢复、取土、弃土弃渣处理等;2、配合项目开工手续办理,配合项目有关建设手续(施工许可等)办理;3、配合水保验收、环保验收;4、负责消防验收、防雷检测、职业卫生安全、档案验收(负责报告的编制及评审)过程中问题整改和资料完善工作;5、负责并网前技术监督问题整改工作;6、配合质量监督手续(电力行业、项目单位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并确保项目通过质监站质量监检验收;7、配合安全评价监督手续(电力行业、项目单位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8、配合并网前电网公司现场验收及启委会的组织;9、按照《甘肃电网新能源并网调度服务手册》最新版配合并网前电网公司所有手续办理;10、按照《甘肃电力系统网源协调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完成全站保护定值计算、特殊试验、涉网试验、单体调试等;11.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电力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升压站全部设备带电并网运行240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应满足《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及《变电站设备验收规范》(Q/GDW11651)相关要求。同时,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完好齐全;检查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合格、齐全;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
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服务及协调事项,确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须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由投标人提供;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升压站系统配置最终以一、二次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因接入系统批复导致安装设备参数发生变化的,安装费单价用不作调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为一标段;首批B1、C1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为二标段;A1和A2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必须成立两个独立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按照项目部配置完整的组织机构,确保两个项目部人员配置相互独立、不交叉使用;首批B1和C1风光项目330kV升压站工程必须成立两个独立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按照项目部配置完整的组织机构,确保两个项目部人员配置相互独立、不交叉使用。
2.7中标原则: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每个标段确定1家投标人作为本标段的中标人。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时,采取相应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一级资质(承装一级、承试一级、承修一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汇集站)建设工程业绩或1项330kV及以上变电站(或汇集站)建设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首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本单位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21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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