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东安)新能源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东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湖南公司国能(东安)新能源公司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场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东部,厂址距永州城区公路里程约37km,海拔高度在700m~900m之间。
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工程设计安装20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为100MW。本工程在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暂以1回220kV线路接入枫塘光伏220kV升压站(LGJ-2×300/18kM)。最终的接入系统以电力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东安县白石窝风电场工程项目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含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复核,工程勘探测量(1:500地形图),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按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设计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大件运输道路及桥涵改造设计(含场外)),水保环保及绿化设计,桩基工程设计(包括试桩方案),设计相关的勘察,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安全专篇,远程系统接入设计配合,竣工图,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及委托方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咨询及文件等,参与工程地基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达标等验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计划30个月,具体时间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投标人负责从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复核、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后评价,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国家能源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参照《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中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招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6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