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牛头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SJYSL2023042
一、招标条件
清水县牛头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治理工程由清水县水务局以清水发〔2023〕83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主要为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水县牛头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0.6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堤防长度共计0.64km,其中:左岸旧堤改造0.64km,新建排水涵管1处,巡堤踏步2处。
工程总投资:488.92万元,本次招标409.1857万元。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左岸旧堤改造300m(桩号:0+000~0+300),新建巡堤踏步1座,排水涵管1座,及配套的施工临时工程。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左岸旧堤改造340m(桩号:0+300~0+630、0+630~0+640),新建巡堤踏步1座,及配套的施工临时工程。
第三标段(工程监理):对清水县牛头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治理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
2023年5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总工期:15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三标段(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专业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场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并出具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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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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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